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臺州市委和臨海市委關于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機關事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不得承擔行政職能,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臺州市和臨海市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的規劃、制度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市機關事務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服務、保障工作。推進全市機關事務改革。 (二)協助做好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負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維修、處置、建設等管理工作。 (三)協助做好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采購配備管理。 (四)協助做好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公共機構節能目標任務;制定和實施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指導市教育、科技、文廣旅體、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五)協助做好相關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指導相關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六)協助做好相關國有資產管理,做好相關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清查登記等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會務保障工作。 (八)負責市行政中心等管理區域的日常綜合安全管理。 (九)負責市行政中心等管理區域的后勤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十)深化機關事務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動機關事務工作數字化轉型,建立健全集約高效的服務保障體系。積極推進后勤服務等社會化改革,厲行節約,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升機關事務管理績效。 (十一)加強所屬單位管理工作,推進所屬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內設7個科室,辦公室(公共機構節能科)、財務科、資產管理科(基建科)、公務用車管理科、安全保衛科、會務保障科、膳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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