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臺州市委和臨海市委關于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負責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系的協調,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優化、現代化經濟體系、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負責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的評估督導工作。 (二)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統籌推動全市實施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推進海洋經濟和灣區經濟發展。牽頭實施全市發展重大平臺整合提升。 (三)統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制定和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及政策。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四)負責重大基礎設施的綜合管理。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審核能源發展戰略、重大規劃、重大產業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資項目,推動能源結構調整。統籌協調綜合交通發展有關重大問題,綜合協調鐵路和通用航空業,銜接平衡交通發展規劃。承擔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宏觀經濟預測、預警和預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協調宏觀經濟運行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七)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全市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制定重要領域的市場價格行為規則,發布相關指引。 (八)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提出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投向建議。按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備案重大項目。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九)負責全市基本建設、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編制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立項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審查審批工作,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督導工作。負責落實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按分工做好市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督促各級重點工程建設臨時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職責。 (十)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能源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議,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能源發展及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按規定權限負責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和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能源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制定能源運行調節政策。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保障運行管理。負責節能降耗、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節能地方標準和能源“雙控”政策。指導監督全市能源監察(監測)和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全市能源合作交流和能源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運行情況,提出協調解決財政金融運行重大問題的建議。參與制定財政和金融政策,推動構建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目標和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負責全市企業債券發行的綜合管理。負責創業投資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牽頭全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 (十三)統籌全市對外開放工作。擬訂對外開放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牽頭推進全市“一帶一路”建設。承擔統籌協調全市“走出去”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平衡發展、布局優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各類開發區(園區)的統籌規劃。指導全市重大對外開放平臺建設。 (十四)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統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全市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按權限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和協調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綜合協調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五)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實施重大產業工程。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推進服務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跟蹤研判分析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六)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業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數字臨海建設。 (十七)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速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規劃農業農村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并協調實施。 (十八)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對口工作。牽頭編制對口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編制有關專項規劃。分類指導對口支援、對口幫扶(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合作。牽頭落實與對口地區之間的合作協議。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創新完善宏觀調控,統一規劃體系,加快形成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儲備和政策工具并擇機運用,綜合施策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有效應對外部風險挑戰,保持經濟在合理區間運行。 2.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續推進“標準地”、承諾制、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等簡政放權工作,強化投資項目分類指導和事中事后監管,推動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深化發展改革領域數字化轉型。 3.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大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發展壯大實體經濟,加大引導和支持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給,大力推動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著力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升級版,不斷壯大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4.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國內國外市場,聚焦關鍵領域促進有效投資,加快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積極拓展消費新增長點,大力培育發展國內市場。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擴大外資市場準入,全面優化利用外資環境。完善管理機制,提高服務水平,強化安全保障,推動對外投資健康發展。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市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實施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全市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全市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協調全市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市衛生健康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 2.與市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編制全市糧食和棉花、肉類、食糖等重要物資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劃。市商務局負責收儲、輪換和管理,按照市發展和改革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實施。 3.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改局負責節能降耗、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節能地方標準和能源“雙控”政策,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指導監督全市能源監察(監測)和行政執法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 市發改局下設機構有: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掛社會發展和價格科牌子)、區域發展科、基本建設綜合科(掛固定資產投資科牌子)、經濟體制改革科、產業發展科、能源科、對口支援和幫扶科、機關黨委、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局、發展和改革服務中心、價格認證中心。 辦公時間:上午8::0-11:30;下午2:00-5:00(夏令時: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