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信息公開目錄 > 政策文件 > 行政規范性文件(市府辦)
索引號: LH331082-001/2022-125412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臨政辦發〔2022〕59號 成文日期: 2022-08-26
發布單位: 市政府辦公室(市外辦、市金融辦、市大數據局)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JLHD01-2022-002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層級分類: 縣級政策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
  • 日期:2022-09-07 09:23
  •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市外辦、市金融辦、市大數據局)
  • 瀏覽次數: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臺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臺州市推動經濟穩進提質40條的通知》(臺政發〔2022〕10號)等文件精神,經市十七屆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就臨海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提出如下意見(試行): 

一、土地出讓

第一條  減輕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下調競買保證金比例,競買保證金比例可按不低于起始價20%設置。

第二條  優化地價款支付方式,允許分期繳納出讓金,受讓人于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在首次繳納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50%的前提下,剩余價款可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繳清(不計息)。對出險的房地產企業,可以采取“一地一策”方式妥善處理。

第三條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綜合運用多種供地方式,完善招拍掛手段,減少流標流拍,穩定土地市場;同時合理把握土地供應節奏、時序、規模和用地結構,均衡布局,引導房地產市場預期。

二、優化服務

第四條  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產項目(特殊工程除外)實行施工圖后審。在有健全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樁基礎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線下)的前提下,允許樁基先行施工。建設單位委托勘察、設計單位將全套施工圖上傳浙江省工程建設全過程圖紙數字化管理系統后,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圖自審承諾書和勘察文件自審承諾書,及規劃總平面圖、施工合同等,即可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應當督促勘察、設計單位及時完成施工圖修改,在基坑(槽)開挖前通過施工圖審查。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作為后續施工的依據。

第五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分期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調整為不得小于2萬平方米(尾期除外);當期申請預售許可的商品房均為四層以下(含四層)的,預售許可最低規模不得小于1萬平方米,且不得小于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

商品房預售許可形象進度調整為四層以下(含四層)的商品房,主體結構結頂(有地下室的須完成分期范圍內地下室頂板澆筑);四層及以上的商品房,無地下室的主體結構到四層樓面(含架空層,下同),有地下室(不含半地下室)的主體結構到±0.000且分期范圍內地下室頂板完成澆筑。

三、購房補貼

第六條  個人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別按房屋成交計稅價格的1%和0.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別按房屋成交計稅價格的0.5%和0.3%給予購房補貼。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存量住房以契稅完稅時間為準,購買拍賣房以拍賣成交書時間為準。補貼房屋類型為住宅類房屋,不含商住、商業等非住宅用房及經濟適用房。

申請人應提供在浙江省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系統上網簽的存量房買賣合同或經網簽并在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不動產銷售發票、契稅完稅憑證、申請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本人銀行賬戶賬號憑證復印件等資料,向市行政服務中心稅務窗口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后由建設部門撥付。

申請人須在不動產銷售發票開具之日起6個月內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后辦理購房補貼,逾期不予辦理。

四、市場化安置

第七條  在全市范圍內房屋征遷安置(包含國有和集體),落實貨幣補償、政府購買安置房、“房票”安置等市場化安置方式,嚴格控制拆遷安置房建設,積極引導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方式,具體房票政策另行制定。

五、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第九條  根據我市租房水平和合理租房面積,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提高50%,即月提取額為1500元/人。

第十條  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間隔期限,在本市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符合申請條件的即可再次申請。

第十一條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到10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到50萬元。

六、其他

第十二條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視試行期間實施情況進行調整或廢止,其中本意見第八條至第十一條政策暫定實施至2022年12月31日。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doc

打印 關閉
彩神彩票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