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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LH331082-001/2022-12565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臨政辦發〔2022〕62號 成文日期: 2022-09-14
發布單位: 市政府辦公室(市外辦、市金融辦、市大數據局)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JLHD01-2022-0024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層級分類: 縣級政策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海市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行動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 日期:2022-09-20 15:44
  •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市外辦、市金融辦、市大數據局)
  • 瀏覽次數: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臨海市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行動方案(2022—2026年)》已經市十七屆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海市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行動方案(2022—2026年)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科技企業“雙倍增”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1號)、《臺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育苗造林”計劃(第三期)的通知》(臺科〔2021〕16號)等文件精神,扎實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進一步加強創新主體培育,提升科技創新新動能,推動臨海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引進一批、培育一批、孵化一批、壯大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根據《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確定的引導方向,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體系,構建“科技型初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梯級培育機制,形成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代表的創新型企業集群。力爭到2026年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400家以上,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500家以上,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1500家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70%以上。

二、基本原則

(一)企業為主,政府引導。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激發企業創新的積極性,推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創新聯動機制,推動企業向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方向發展,培育一批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內國際競爭力的優質企業。

(二)橫向聯動,形成合力。通過市級相關部門聯動,優化政策環境,完善服務體系,將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工作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緊密結合,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改局、市經信局等多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對潛力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和幫扶。

(三)縱向協同,構建體系。以科創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園、眾創空間等創業創新服務平臺為依托,整合技術、知識產權等中介機構專業力量,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體系,提升服務企業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工作。對照《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高〔2016〕88號)、《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文件精神,及時組織企業申報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真做好服務指導、形式審查等工作,壯大科技型企業隊伍,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提供源源不斷的后備力量。首次通過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的企業(憑批準文件),給予獎勵1萬元;首次獲取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企業(憑批準文件),給予獎勵1萬元。

(二)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根據《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我市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臺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臨海經濟開發區和各鎮(街道)負責轄區內企業的擇優推薦,市科技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參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的要求,每年定期篩選一批初步具備條件的企業作為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三)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優化科技服務,加強工作對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組織有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憑批準文件)每家予以獎勵20萬元,對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憑批準文件)每家予以獎勵10萬元。

(四)鼓勵企業招引。加強對異地高新技術企業招引的各項服務,對招引到我市的異地高新技術企業且符合要求的視為首次認定,給予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同等獎勵;同時在享受稅收、用地、人才等扶持政策方面做好跟蹤服務與落實。

(五)實行動態管理。督促高新技術企業按要求定期如實填報季報、年報等數據,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做好跟蹤服務。積極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回頭看”,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

(六)加強項目支持。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及后備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國家、省、市科研項目,推動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引進創新型領軍人才,加大研發投入,推進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技術攻關,加速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市科技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定期召開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根據部門職能和職責分工細化任務計劃,統籌推進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行動方案的各項工作。

(二)扎實做好宣傳培訓。深入企業宣傳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及時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業務培訓會,講解申報流程、認定條件、優惠政策等,暢通工作渠道,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力保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提質增效。

(三)嚴格執行考核督查。每年將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任務納入臺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臨海經濟開發區和各鎮(街道)的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強化主體責任,不定期對培育進展進行督查。

(四)全力抓好經費保障。完善落實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事后獎勵制度,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放大作用,促進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和質量不斷提升。

五、附則

本方案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海市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行動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臨政辦發〔2017〕81號)同時廢止。本方案發布之前立項的在研項目按照原方案執行。

臨政辦發〔2022〕62號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海市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行動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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