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LH331082-004/2022-12597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臨發改投資〔2022〕212號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
發布單位: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項目批復】臨海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臨海市涌泉水廠擴建工程核準的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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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南部供水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要求核準涌泉水廠擴建工程的請示》(臨南水司〔2022〕4號)及相關附件收悉。經研究,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為擴大涌泉水廠的生產能力,同時保障供水區域范圍內的供水安全。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臨海市涌泉水廠擴建工程(項目代碼:2111-331082-04-01-744192)。 項目法人為臨海市南部供水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臨海市涌泉鎮西岙村,用地面積3657平方米,其中河道用地面積891平方米。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 項目擴建涌泉水廠,擴建規模1萬m3/d,擴建建筑面積678.83平方米,其中2級泵房338.31平方米,綜合加藥間340.52平方米,綠地面積830平方米,容積率0.24,建筑密度20%,綠地率30%。擴建完成后,設計規模達到2.5萬m3/d。擴建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斜管沉淀池、沉沒式超濾膜池、清水池、二級泵房、綜合加藥間、排水池、中和池、圍墻、綠化及道路。 四、本工程估算總投資4492.07萬元,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臨海市南部供水有限公司自籌解決。 五、項目已取得:1、臨海市國有實體公司投資項目審批表;2、總平面圖;3、土地證;4、紅線圖;5、臨海市水利局出具的涌泉水廠擴建工程涉河的有關意見(臨水河〔2022〕22號)。 六、項目環保和節能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下一階段要嚴格按照環評和節能批復文件要求,落實相關措施。 七、項目建設期 16個月。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和重要原材料采購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請項目業主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 2 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臨海市南部供水有限公司在 2 年期限屆滿的 30 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1 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臨海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 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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